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25年达标区二标)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宝应县数据局以宝数据投资(2024)1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25年达标区二标)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宝应县城区。
2.2 设施内容及工程投资额: 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25年达标区二标);建安工程投资额约40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宝应城市排水设施片区提升改造工程(25年达标区二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施工阶段监理工期约 12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4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同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手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认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2 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且须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缴纳近 3 个月(2024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5 年02 月 28日)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5 年02 月 28日中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及审查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 “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1 获取时间: 2025年3月14 日至2025年3月 21 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5.3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备注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 关投标活动:http://******/information/html/b/320000/0101/202503/14/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0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地 址: 宝应县苏中中路 358 号 地 址:宝应县吾悦广场东侧吾悦公馆9号楼三层
邮 编: 邮 编:225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潘文通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